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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執行署屏東分署強力執行酒駕案件,屏東縣佳冬鄉黃姓男子五年內兩次酒駕,遭開罰12萬元,黃男在監理站辦分期後只繳1期就未繳納,案件移送分署執行,書記官日前上門查封黃旗下的福斯GOLF房車,黃在外地工作,這輛汽車是黃的家人使用,頓時全家總動員,在1.5小時內,快速繳清。
屏東分署指出,50多歲黃姓男子在五年內兩次酒駕,遭開罰12萬元,之後辦理12期分期,卻只繳了1期就不再繳納,黃還有積欠交通違規罰款,全案移送分署執行。
書記官與執行員日前到佳冬鄉查封黃男名下的福斯GOLF房車一部,黃在外地工作,家人又聯絡不上,這輛車又由黃的家人使用,家人只好趕緊收拾車上私人物品,交由執行人員張貼封條準備拖吊回分署。
在等待拖吊車到場時,黃的父親當場拿出存摺及印章希望代為繳納,由於黃父沒有申辦提款卡,無法就近至便利商店ATM領錢,黃父只好拜託兒子女兒到潮州鎮的金融機構臨櫃,提款繳清黃男二次酒駕、闖紅燈等共13萬餘元罰單的金額,再到郵局轉成郵政匯票。
當天下著大雨,一路塞車,全家總動員一個半小時,全額繳清,現場久候的執行人員也當場撕去封條,讓黃的家人可以繼續使用該輛車。
屏東分署指出,近日發生多起酒駕肇事致人死傷案件,讓用路人家庭破碎,黃父愛子心切動員兄姊合力繳清,希望黃男能感受家人的情意。屏東分署呼籲,駕駛人能尊重用路人的生命權避免酒駕,酒駕零容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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